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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参与“陕西好人”推荐评议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03-10 17:00

杨陵区委文明办,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发现好人、推荐好人、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风尚,陕西省委文明办每季度发布一批“陕西好人”,现就示范区参与“陕西好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选范围

凡在杨凌生活、工作、学习1年以上的杨凌籍或外省籍年满16周岁的公民,均可作为“陕西好人”的被推荐人选。

二、推选类别和报送条件

陕西好人的总体标准:遵纪守法,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鲜活感人,影响力大,被身边群众广泛认可的个人。

(一)助人为乐好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帮助其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二)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勇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四)敬业奉献好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勤于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五)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细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推荐材料

杨陵区委文明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文明办、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文明办、示范区各部门和各级文明单位、各驻区单位于3月2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向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党工委文明办择优向省委文明办推荐。

推荐材料包括:

(一)“陕西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二)400字以内人物事迹简介、12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标题务求简洁直白,忌朦胧抽象,不得超过20字。

(三)推荐人免冠证件照1张,工作生活照3-5张,照片要求高分辨率大图。

四、几点要求

(一)杨陵区委文明办每季度每个类别推荐3-5名候选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文明办、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文明办每季度每个类别推荐1-2名名候选人、示范区各部门和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陕西好人推荐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做到主题突出、逻辑严密、要素齐全、文字准确、格式规范。

(二)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陕西好人”标准,按照逐级推荐、摸底考察、审查核实、广泛征求意见、熟人圈子公示的步骤,把事迹真实感人、示范带动性强、群众公认的好人推荐上来,坚决杜绝推荐政治上不合格、有违法违纪案底、群众有异议的“伪好人”。

(三)党工委文明办将联合杨凌融媒体中心加大对推荐人的宣传报道,各单位也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切实提高身边好人知名度影响力,强化榜样示范作用。

联系人:王可 联系电话:87030998

报送邮箱:528439712@qq.com

附件:1.“陕西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2.“陕西好人”候选人事迹模板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

2022年3月9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