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厚德陕西”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联合开展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印发《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工作。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充分展示近两年来示范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奋力谱写示范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优秀传统道德所涵盖的日常行为养成上事迹突出,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分类条件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在业内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在养老抚幼事业中倾情奉献,对待孤寡老人富有爱心,群众广泛颂扬。
推荐范围
符合评选条件、在示范区工作生活的18周岁以上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候选人。往届省级道德模范提名奖、示范区级道德模范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三秦楷模”“三秦工匠”以及“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向上向善好青年”“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获得者可优先推荐。同时,要特别注意发现和推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工作在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委领导下进行,党工委文明办牵头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一)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在其本人所在单位、镇(办)、村(社区)征求意见,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
(二)推荐人按推荐类别填报《陕西省道德模范推荐表》,其中事迹简介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照片统一使用2寸红底免冠彩照;另附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按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排版。上述材料印刷版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含照片)1份,于4月20日前报党工委文明办。联系人:赵燕,联系电话:87030998。
(三)5月10日前,党工委文明办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杨凌示范区推荐候选人名单。
扫码下载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