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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制定和实施示范区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全区宣传思想工作。指导示范区各单位的宣传工作和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工作,协调示范区整体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示范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协调示范区新闻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横测方面实施领导。宏观指导、协调示范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文物工作。承担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安排部署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协调示范区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区文明单位的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工作。负责示范区对外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外宣传政策,制定示范区对外宣传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对外宣传重大活动;协调做好国外、境外来访记者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互联网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对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电视台、示范区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示范区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出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示范区印刷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依法管理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保护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负责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认定。负责管理示范区著作权工作,调节著作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党工委宣传部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按照“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要求,以服务示范区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为着力点,构建大宣传格局,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年初组织召开示范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党工委书记与杨陵区委、示范区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党委(党组)书记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下发杨凌示范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党工委委员专题会议,及时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并提出落实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示范区意识形态工作会,传达全省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并听取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题汇报,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落实省委意识形态督察组反馈问题。目前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平稳有序,积极向上。

二是抓实理论武装,为打造示范区升级版提供思想保障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示范区6个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行旁听督查。今年以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专题研讨4次,党工委中心组各成员撰写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2篇以上。深入推进“学习型示范区”“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在集体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利用新媒体手段“凌凌帮学”打卡小程序,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二卷)作为学习内容,组织全区2000多名党员干部开展打卡自学。

三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常态化宣讲、百姓宣讲、主题宣讲等400余场次,受众达到1.6万人。深入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党工委书记带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党课。各党委(党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在所在支部及结对帮扶基层支部结合实际扎实开展讲党课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走基层大调研活动,撰写理论文章,形成了《杨凌示范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融入法治》、《农村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与思考》等6篇调研文章,为做好全区的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理论参考。

四是加强阵地建设管理,营造清朗舆论环境积极推进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着力净化示范区舆论环境。不断加强对政府部门、学校、各类思想文化类学会所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积极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建立新闻道德评议机制,畅通举报渠道,搭建媒体违法、违纪、失德曝光平台,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教育培训,改进新闻报道文风。

(二)紧跟示范区新形势新任务,转变舆论引导方式,着力塑造杨凌新形象

一是建设以杨凌发布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形成新的宣传优势。成立杨凌发布新媒体中心,实现了示范区政务要闻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今年以来,“杨凌发布”、“杨凌视线”微信平台推出稿件2600多篇,阅读量200万余次;今日头条号、人民号、新华社客户端等第三方平台阅读量达到2500多万次。杨凌电视台集策、采、编、播、评于一体的融媒体中心初步建成,创办了杨凌首档全媒体舆论监督栏目《明察暗访看民生》,节目围绕“营商环境”“城市管理”等热点问题共制作播出节目7期。

二是围绕党工委重大决策开展策划系列宣传,不断形成宣传高潮。组织中央驻陕和省内主要媒体负责人座谈会,组织中央主流媒体赴中哈农业示范园区开展“一带一路”境外主题采访、邀请全国20多家广播电视台、海南省主要媒体、加勒比记者团、以色列媒体、缅甸记者团等来杨凌进行主题采访活动。12月9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杨凌农科 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东方卫视、海南卫视等播出杨凌现代农业专题。

三是着力加强新媒体、自媒体外宣。积极与今日头条(抖音、西瓜视频)、腾讯网、澎湃新闻、新浪网和208坊、粉巷财经、悦西安、大秦直道等合作,推出了一批自媒体报道。与今日头条深入合作,邀请西瓜视频三农作者多次来杨凌拍摄短视频,策划组织“种下梦想爱上杨凌”等网络宣传活动,“爱上杨凌”微话题阅读量达1300多万人次。与澎湃新闻、新浪微博和208坊、粉巷财经、悦西安等合作,推出了“爱上杨凌”、“杨凌蝶变”、“坐高铁向西三十分钟”等自媒体报道,阅读量均超过10万。#中国农民丰收节看杨凌#微博话题阅读量476万人、抖音话题点击超过161万人;围绕“走出杨凌看示范”活动,开展以#2018走出杨凌看示范#为主题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互动传播,共发布微博1000余条、图片2000余张、新闻报道160余篇、视频300余条,微博话题量超过1130万。

四是加强媒体服务,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认真落实新闻稿件“三审”制度、新闻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开展年度“杨凌好新闻奖”和“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全区编辑记者深入基层调研采访活动、“新春走基层”活动、好记者讲好故事等活动。规范示范区新闻发布工作,对全区新闻发言人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对外公布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名单,举办新闻发布会6场;实施采访线索工程,累计整理新闻线索230余条,10万字以上,确定职业农民创新园、杨凌自贸片区等采访线10余个,为来杨凌采访的记者提供最贴心的采访服务。

五是周密策划农高会宣传。农高会期间,国内外120家新闻媒体700多名记者云集杨凌,聚焦盛会,紧紧围绕本届农高会主题,全方位、多角度、融媒体报道展会盛况。人民日报头版刊发《李海平赶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发农高会开幕简讯,新华社、光明日报、国际在线等中央媒体刊播的农高会开幕消息、主题报道和外文稿件。新华网、人民网、国际在线、央广网、西部网、陕西传媒网等网媒运用全媒体平台,采用视频、文字、图片、H5、VR等形式,利用“两微一端一抖”,融媒体推送各类农高会咨询和报道;今日头条、一点资讯、搜狐APP等媒介,利用技术优势,及时报道了农高会盛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陕西日报》开办“农高会专刊”,用头条、整版等形式,及时报道农高会盛况。陕西广播电视台、农林卫视直播农高会开幕式,在《陕西新闻联播》、《第1新闻》、《都市快报》等品牌栏目集中报道农高会盛况;农林卫视、陕西农村报、三秦都市报、华商报、西安晚报等省内主流媒体也深入各个会场、展馆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展区,以新颖的手段,全面、及时地报道了农高会展览展示的丰富成果及各项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120家国内外媒体共开设专题(专栏)40个、专版43个,累计发布各类农高会信息1.4万条,其中刊发原创图文报道2360篇,微博3300余条、微信信息2000余篇、APP稿件2300余篇、视频及图片作品(包括VR作品)4000多个;PC端、移动端总点击量超过1亿人次,“网红农高会”让亿万农民在手机上就能了解农高会。

(三)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一是加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4个。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少儿组歌传唱活动,并进行歌咏比赛。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的常态化宣传,在全区各种宣传媒介、载体发布“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千余幅。

二是积极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对照测评体系细化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推进会,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少儿歌曲传唱、文明交通车让人、文明窗口、文明农高会等重点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向纵深开展。深化各级文明单位(校园、村镇、社区)创建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落实乡风文明建设任务,积极推动“厕所革命”,新改建一批星级厕所,增强人民群众文明创建的获得感。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推荐评选“好人”活动,今年入围“中国好人”1名、“陕西好人”2名。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布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开展童谣征集,爱国主义教育进校园等活动,评选表彰示范区“美德少年”7名。结合“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工作,深入挖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平风副教授的感人故事,组织采访团赴安康实地采访,并广泛宣传报道。

(四)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再上台阶

一是以文化活动为抓手促进文化繁荣高标准完成丰收节中心会场活动策划组织工作,整个活动紧扣我省农业特色和示范区特点,凸显杨凌作为我国第一个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独特地位和巨大成就,展示了我国农业发展新技术和新方向,省内各地市代表等4400多人现场观看了中心会场活动,通过电视直播、网络直播观看人数100万人以上,提高了示范区对外的美誉度、影响力,使示范区在农业领域的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在第25届农高会期间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了乡村振兴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活动,展出150多幅全国农民摄影家创作的农村题材作品,集中反映了近年来我国“三农”发展的火热鲜活图景,吸引了大量农民群众前来观展。全年共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动100多场次,惠及群众10多万人次。奖励文艺作品29部。举办杨陵民间艺术品展,展出30多个艺术种类,600余件作品。杨凌蘸水面制作技艺、农神后稷祭祀、马援祠祭祖三个项目入选陕西省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是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11家,总数达到18家。成立了杨凌示范区文化产业协会。建立了规上文化企业预备库、规上文化企业库、文化企业名录库,文化企业发展到160多家。与陕文投合作拍摄电视剧《黄土高天》,成功在央视一套热播,剧中展示了示范区大量镜头,包括农业园区、创新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及区内部分企业,从现代农业、营商环境、创新创业、科技创新等不同侧面反映了示范区的良好形象。

三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建成23个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达标率78.2%;杨凌城区车站、公园、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均建设了24小时社区智慧图书馆、读书角、“朗读亭”,全力打造“书香杨凌”。

(五)扎实推进网信工作

严格落实《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加强对区内重点新闻网站的指导和监管,针对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中国农科新闻网、杨凌视线进行考核,推进管网治网能力的提升。

(六)加强支部建设和宣传干部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做一个靠谱的人”“事不过夜,马上就办”“金牌店小二”等活动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中省、示范区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防微杜渐,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修改“三项机制”落实办法,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在宣传系统中开展多种培训,推进“三项教育”向纵深开展,打造宣传铁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五个一”要求,对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严格要求,确保单位内部风清气正。宣传部党支部被机关党委授予优秀党支部称号。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71.69万元,较上年减少166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了文化综合体专项经费、《1号文件》拍摄经费、20周年宣传经费。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04.5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75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文化综合体项目、《1号文件》拍摄、20周年宣传等经费支出。

2、本年度收入结构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7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3.51万元,占总收入的98.76%,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18.18万元,是取得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占总收入的1.24%,主要为配套资金、奖励及存款利息等收入。

3、本年度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0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5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3.75%;项目支出1062.93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的支出。我部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和宣传事务等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72.25%。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453.51万元,比上年减少120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了文化综合体项目建设、《1号文件》拍摄、20周年宣传等专项资金。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453.51万元,比上年减少190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了文化综合体项目建设、《1号文件》拍摄、小微文化孵化基地建设、20周年宣传等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3.5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95万元、教育支出6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8万元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为宣传事务支出745.9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35.95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包括基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3.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34万元,公用经费235.17万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和工作需要;项目支出1060万元,用于文化、宣传等专项业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4.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5.64万元,减少127.89%,其中减少因公出国费用4.15万元,是因为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任务。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无保有公务车辆,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变化。2018年接待费用为4.41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累计30批次,500人次,经费总额4.41万元,主要为承担上级及相关部门工作交流、调研督查等接待任务以及多项主题宣传活动记者接待等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开展大型培训活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组织大型会议活动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0万元。

市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宣传专项、扫黄打非专项、精神文明建设、新华社客户端专项、人民网专题专项、文联专项、党报党刊专项、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专项、互联网信息建设专项、文化活动及文化建设专项,

市级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资金项目(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60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级财政资金

560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不断提升示范区影响力,维护文化市场稳定有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利用新华社客户端、人民网专题、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加强文艺创作,按要求订阅党报党刊、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互联网治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升示范区影响力有力提升。文化市场稳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少儿歌曲传唱、文明交通车让人、文明窗口、文明农高会等重点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向纵深开展。奖励文艺作品29部。举办了丰收节中心会场活动及各类文化惠民活动100多场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扫黄打非”联合检查4次

指标2:每季度至少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4

4

4

6


质量指标

指标1:活动质量

良好

良好


时效指标

指标1:全年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度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提升工作水平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活动参与度

指标2:新闻宣传点击量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                         自评得分: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协调开展示范区整体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示范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宏观指导、协调示范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文物工作。安排部署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示范区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区文明单位的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工作。负责对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电视台、示范区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示范区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出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示范区印刷业。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71.69万元,基本支出541.5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62.93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的支出。我部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和宣传事务等业务支出。

(三)简要概述当年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重点工作。

中、省主流媒体宣传分别达到4次、12次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5%。完成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目标任务考核工作,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签订目标任务书,每季度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检查活动一次,开展“三秦阅读月”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农家书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示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

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 10 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 9 分。

预算完成率在 90%(含)和 95%之间,得 8 分。

预算完成率在 85%(含)和 90%之间,得 7 分。

预算完成率在 80%(含)和 85%之间,得 6 分。

预算完成率在 70%(含)和 80%之间,得 4 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 0 分。

1604.51/1471.69×100%=109.02%

1471.69

1604.51

10



预算调整率(5分)

5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 5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 0.1 个百分点扣 0.1 分,扣完为止。

未调整



5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 2分;进度率在 40%(含)和 45%之间,得 1 分;进度率<40%,得 0 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 3 分;进度率在 60%(含)和75%之间,得 2 分;进度率<60%,得 0 分。




5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 5 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 20%和 40%(含)之间,得 3 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 0 分。




5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得 5分,每增加 0.1 个百分点扣 0.5分,扣完为止。

4.41/4.41×100%



5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

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全部符合 5 分,有 1 项不符扣 2分,扣完为止。




5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 1 项不符扣2分 。




5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40 分)

40

1、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2、严格控制费用规模、执行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 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 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40



项目效益(20 分)

20

1、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水平提高;2 促进社会公众全面了解财政政策和工作;3、财政政策宣传持续发挥作用。




2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共用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