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明办发〔2018〕7号
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
通 知
杨陵区文明办、教育局、妇联、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业的时代新人”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央统一安排,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决定在全省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新时代好少年典型,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人选范围
年龄在6—18周岁,杨凌籍及杨凌境内的少年。往届省、示范区表彰的美德少年可优先推荐 。
三、推选条件
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积极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绩突出,综合条件较好的新时代好少年。
四、具体安排
(一)广泛发动。杨陵区文明办要联合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组织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典型选树。杨陵区教育局及有关单位要指导各中小学校把推选“新时代好少年”作为创新德育实践、提升德育效果的过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推选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树立“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议推荐。杨陵区文明办分别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向示范区文明办推荐5名好少年,示范区文明办每季度将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3名好少年参与“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推荐材料:“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主要事迹800字,另附1500字文字材料和1寸免冠照片),将电子版发送至50855844@qq.com。示范区文明办还将为参与省级评选的候选人录制3分钟的视频短片。联系人:赵燕,联系电话87036215。
(四)评选展示。省文明办等单位将组成评审小组,每季度从各地报送的先进典型中评选出事迹突出的候选人以省文明委名义报中央文明办,参加全国“新时代好少年”典型的评选展示。
(六)学习实践。区内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开展向“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事迹、开展班队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帮助广大未成年人做知行合一的典范。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冲分认识宣传学习“新时代好少年”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从娃娃抓起、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作为在未成年人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谋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杨陵区文明办负责活动总体协调,杨陵区教育、团委、妇联等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将活动纳入工作安排,动员中小学校和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及时推荐报送 “新时代好少年”典型事迹,主动做好宣传学习等工作。
(三)提升活动效果。要冲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发挥移动终端的便利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有声有色、出新出彩,在未成年人中形成“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时代新人”的生动局面。
附件:“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示范区文明办 示范区教育局
示范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所在学校 | (学校盖章) | 班级 | 民 族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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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 ||||||
杨陵区文明办推荐意见 | ||||||
示范区文明办推荐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