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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启事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01-26 14:5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杨凌城市形象,彰显杨凌特色,反映城市文化内涵,塑造开放包容、绿色发展、现代时尚的农科杨凌新形象,不断增强杨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二、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反映杨凌深厚的农耕文化底蕴,彰显杨凌特色,着重体现杨凌独特的城市形象和文化内涵。

2、具有独创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3、语言精练,文字简洁,朗朗上口,便于传颂,字数在16字以内。

4、易于传播,适合在对外宣传、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

5、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每件作品须提交《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表》(见附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宣传语及详实的作品文字说明。

三、征集方式

1、网络投稿

网友可登陆新浪微博,通过“@文明杨凌”提交宣传语作品。格式如下:#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文字说明@文明杨凌。入选网络投票的作品,@文明杨凌会私信通知微博博主,博主须提供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电子邮件

投稿邮箱:6065331@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杨凌城市宣传语征集”字样。

3、邮寄投稿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6号杨凌政务大厦232室(信封左上角注明“杨凌城市宣传语征集”字样)

联系人:崔新谋

联系电话:029—87030998

邮编:712100

4、投稿备注

投稿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四、作品评选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征集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网络投票评选和专家最终评选两个阶段,最终确定,一经选用将给予3000元奖励,选用作品将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予以公示、公布。

五、有关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4、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宣传部所有。

附件: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表(请下载附件)

 

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表.doc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