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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08-16 16:47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

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陵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示范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区内各网络媒体:

《杨凌示范区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网信办

                   2017年8月15日

 

杨凌示范区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

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网信办《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网信发﹝2017﹞20号)精神,为加强示范区网络安全宣传工作,决定开展示范区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8日-24日。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活动形式

围绕《网络安全法》和当前网络安全形势,重点策划和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启动日、电信日、金融日、法治日、青少年日等5个主题日,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能组织本系统本行业相应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活动重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深入宣传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国家网络安全顶层设计、法规制度、技术创新、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宣传教育、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深入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依法办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的良好氛围;

(三)编制发放宣传教育材料,推动媒体、企业、社会团体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普及工作。杨凌时讯、杨凌电视台、中国农科新闻网、杨凌视线网站等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五、重要活动

(一)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9月中旬,由杨陵区网信办具体组织实施杨凌示范区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组织机关、学校、社区和各界代表参加。示范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启动仪式,示范区网信办负责邀请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二)网络安全公众体验展

9月中下旬,省委网信办将举办网络安全公众体验展并安排巡展,主要展示网络安全新成就新应用新技能,宣传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注重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体验性。届时示范区网信办将根据需求安排巡展。

(三)网络安全大讲堂

9月下旬,由示范区网信办会同科技信息中心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大讲堂,邀请网络安全专家,围绕《网络安全法》、网络欺诈、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内容开展讲座。

(四)主题日活动

宣传周期间安排“电信日”“法治日”“金融日”“青少年日”等主题日活动。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

9月20日,电信日。由示范区电信局负责发送网络安全公益短信。

9月21日,法治日。由示范区公安局牵头组织,指导各派出所开展活动,公开典型网络安全案件,协调在全区交通信息提示屏播放相关宣传内容。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活动,提升全社会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技能。

9月22日,金融日。由示范区金融办牵头组织,指导示范区金融系统开展活动,举办金融网络安全主题宣传,开展金融网络安全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9月23日,青少年日。由共青团杨凌示范区工委牵头,组织青少年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系列宣传教育和网络安全科普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安全上网、文明上网。

(五)举办“网络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

9月中下旬,由示范区教育局牵头,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网络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教育学生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安全上网。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网络安全法》和《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制定方案,扎实有效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突出主题,形成声势。活动中要使用统一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标识,突出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积极利用平面、电视、网络、即时通信工具等各种宣传媒体,使用户外LED屏、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覆盖室内室外、线上线下,形成覆盖广、扩散快的宣传效果。

(三)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策划,办好宣传周。要积极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与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知识竞赛、“网聚安全”征文、网络安全技能大赛等活动。

请各部门、各单位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系人于9月1日前报示范区网信办。宣传周总结报告(含推荐的活动或精彩宣传案例图像资料)及电子版于9月25日前报示范区网信办。示范区网信办将上报省委网信办。

 

联系人:廖俊       电话:029-8703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