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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晒家规家训·讲我家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03-27 17:37

 

杨陵区文明办,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强调,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为发挥家规家训的教化作用,树立良好家风。示范区文明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晒家规家训·讲我家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

二、征集时间

2017年3月28日—4月30日

三、征文要求

(一)征集的作品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风尚。

(二)作品内容可以是家风家训格言、家风故事等。一是“好家风好家训”格言既可以是世代传承的家训,也可以是自己总结创作的家规,可以采取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语言精练,特色鲜明,富有内涵,便于传诵,字数在200字以内。二是“好家风好家训(家规)”家庭故事要求思想健康,情感真挚,引人向善,便于传讲,字数在1500字以内。

(三)家规家训、家风故事必须是自己家族传承下来,或是自己原创的用于教育子女、激励后人的作品,严禁抄袭。

四、评选奖励

示范区文明办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初选作品进行终评,最终确定50篇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4篇,二等奖6篇,三篇奖10篇,优秀奖30篇。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发纪念品。活动结束后,在区内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展示展播,示范区文明办还将结集获奖作品出版《晒家规家训·讲我家的故事》。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发动,挖掘、荟萃和展现蕴藏在广大家庭中的好家风好家训,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实施。区内媒体要积极宣传活动的内容、意义,大力营造活动氛围,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杨陵区文明办要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各方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力争将最优秀的作品征集上来。

(三)及时报送。作品以WORD格式形式报送(“家规、家训”用三号黑体字;讲故事文章标题居中、用小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1.5倍行间距;文后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联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杨凌示范区文明办(政务大厦232室)

联系电话:87036215

 

 

                               示范区文明办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