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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02-09 14:41

杨凌示范区文明办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7年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杨陵区文明办,示范区文明委成员单位:

    现将《杨凌示范区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2月8日

 


 杨凌示范区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做实、做深、做精、唱响”的工作思路,以务实、求实、落实的效果,推动各项工作更加卓有成效的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四个杨凌”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为党的十九大、省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一、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一)组织召开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彰新一届省级和示范区级文明单位(村、社区、校园),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

鼓励各类文明单位立足行业、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富有行业特点的创建经验。

(二)加强对各级文明单位的管理指导检查。修订《杨凌示范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制定示范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测评指标,积极推行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加强对辖区内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检查指导,为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各单位工作情况提供依据。

(三)认真做好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做好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复查和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推荐表彰工作。做好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大力推进“厚德陕西  德耀农城”建设,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

(一)着力深化“厚德陕西 德耀农城”建设。对杨陵区,示范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厚德陕西·德耀农城”道德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杨办发[2015]30号)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回顾总结,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二)扎实做好“陕西好人”推荐评议工作。杨陵区每月报送好人线索不少于1000条,“陕西好人”推荐不少于10人。示范区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报送好人线索不少于10条,“陕西好人”推荐不少于1人。

(三)加强“尚德”工程建设,实现道德引领。积极推荐美德家庭参加全省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广泛开展“最美人物”评选活动,评选表彰示范区第二届道德模范。

三、持续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一)继续抓点示范带动,稳步推进。抓好2015、2016年示范区镇(街道办)、村的巩固、扩面、提高工作,由点上示范转向面上全面推开。对在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镇(街道办)继续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扶持。落实好2017年重点镇、村建设任务,确保抓点示范工作“齐步走”,任务不拖欠、标准不降低。

(二)全面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挂牌不广泛、不规范、不深入的问题。

(三)深化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完善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探索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制度化、经常化 。

四、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一)健全相关制度。出台《志愿服务嘉许制度》等制度,解决志愿服务组织建设不规范,项目培育和管理严重滞后等问题。

(二)评选表彰一批志愿服务先进组织和个人。

五、持续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在“清明”、“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开展网上签名寄语、网下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经典诵读、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等活动,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

(二)评选表彰美德少年。做好示范区2017年“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工作,积极推荐参评陕西省“美德少年”评选表彰。

(三)建好管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对2011年—2015年的项目进行考核,对省级拨付设备和资金进行审计,对日常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落实《陕西省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发布制度》。牵头制定“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推动法院、工商、国税、地税、经贸、农业、质检、食药监等部门定期发布,推动形成联合惩戒的社会氛围和惩戒合力。

    (二)会同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继续抓好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相关工作。

(三)继续做好“讲文明 树新风”优秀公益广告征集和刊播工作。

(四)运营推广“文明杨凌”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等活动,切实发挥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正向作用。

(五)加强业务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