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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02-08 15:06

部内各科室: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工作制度》、《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公文办理制度》、《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学习制度》、《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会议制度》、《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考勤制度》、《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保密制度》、《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值班制度》等8项制度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传部(文广新局)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转程序,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副部(局)长对部(局)长负责,工作人员对分管领导负责。所有人员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努力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得出现推诿、拖延等情况。

二、实行AB岗制度。部(局)机关各工作岗位全部实行AB岗工作制,在A岗承担人因出差、开会、休假等情况离岗期间,由明确的B岗承担人代其履行职责。AB岗要相互学习熟悉对方的业务知识,不得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所有工作人员要增强协作意识,既分工负责,又要注重协作补台,以形成工作合力。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负责引导联系经办人员。接待来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处理。

四、考核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考核以年度目标责任书和月度重点工作为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和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制造、不传播小道消息。要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和进行娱乐活动,一经发现,从严处理。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有紧急工作任务能够随时联系上,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即时告知办公室予以更新。

 

宣传部(文广新局)公文办理制度

 

公文运转要通过一个口进出,来文、来函、发文,统一由办公室按公文办理程序处理,要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其他人不得随意拆封和处理。

一、收文办理

(一)签收登记。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在确认、清点、核对、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收文,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急件的签收时间应具体到时、分。对来文基本情况作详细登记,内容包括发文机关、文号、标题、收发文时间、份数及办理流向等。上级有关业务电话应做电话记录,并按程序批阅督办。

(二)拟办送阅。办公室要对公文认真阅读,提出拟办意见后,送部(局)领导阅示,顺序为先分管领导、后主要领导。阅文者应签署姓名、时间和明确意见。

(三)转办承办。办公室要对部(局)领导的批示意见进行登记备注并交由有关单位或个人办理,并积极督查,防止漏办误事。急件要随收、随批、随办,承办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办理,不得延误。

二、发文办理

(一)撰写人必须把好文字关、政策关、校对关,并负责交由领导签发等环节。若出现失误,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文稿经领导签发后,办公室要认真登记并挂发文号,严格规范文件格式。公文印发前应当交由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公文归档

(一)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二)重复的公文、统计报表、杂志读物以及不能入档的相关资料等,严禁自行销毁、变卖、扔弃,由办公室按季度统一交由示范区档案馆处理。

  

宣传部(文广新局)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宣传部(文广新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部(局)内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体系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

(三)中省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等文件和讲话,示范区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

(四)哲学、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等干部理论教育内容。

(五)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各类专业知识和电脑、外语等基本知识及技能。

(六)其他应该学习掌握的知识。

二、学习方式

(一)集体学习。周五下午进行集体学习,集中学习每月最少二次。集中学习实行严格考勤,参学人员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二)个人自学、交流讨论等。每人每年撰写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

三、组织分工

学习活动由部长总负责,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集体学习,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好自学,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坚持做好学习笔记。

(二)鼓励工作人员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对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工作类文章的,适当予以奖励。

(三)工作人员每年可报销200元以内资料费。

 

宣传部(文广新局)会议制度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文广新局)内部会议主要有周例会、部(局)务会议。

一、周例会

周例会由部(局)长主持,副部(局)长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召开时间为每周一上午,如遇假期等特殊情况,顺延至收假当日。主要内容是部(局)长听取上周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安排本周重点工作。

二、部(局)务会议

(一)会议由部(局)长主持,副部(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其他人员列席涉及议题。

(二)会议原则上每月上旬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加开

(三)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

1、传达中、省、示范区的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讨论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工作部署。

3、研究有关经费使用问题。

4、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

(四)会议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可充分发表意见,须超过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才能形成决定。

(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严格执行示范区“八不准”纪律规定,不得泄漏会议讨论的内容。

(六)会议议题由部内各工作人员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由部(局)长审定。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每次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宣传部(文广新局)考勤制度

     

为了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宣传部(文广新局)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

二、实行签到考勤,工作日上午、下午各签到一次,不得预签或补签,严禁代签。因开会、接待等不能签到的,可事后在签到表注明,经核实后,不计入迟到。

三、因公外出实行报告制度。原则上要求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在外,应经分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在外出差需延长时间,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手续,否则视同缺勤处理。

四、严格请销假。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需要请假1天(含1天)以内由部(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部(局)长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其它请休假事宜参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与销假规定》执行。

五、考勤情况每月由办公室统计公布一次,年终累计公布一次,并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宣传部(文广新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财务审批程序、规范财务支出管理、完善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宣传部(文广新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部(文广新局)财务管理坚持“预算管理、民主理财、双审双签、决算通报”的总体原则。

二、宣传部(文广新局)收支管理实行部长领导下的分管副部长审批制度。部(局)内单笔20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由部(局)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宣传部(文广新局)经费主要包括行政经费和专项经费。行政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差旅、接待、印刷等开支,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专项工作。宣传部(文广新局)内各项支出实行预审制度。经费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项经费由经办人预先提出支出预算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支出。

三、宣传部(文广新局)财务支出都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由经办人填写清楚事由、经办人、日期、金额等项目,经审核审批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宣传部(文广新局)接待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办理。办公用品、用具等的采购由办公室安排统一购买,登记配发。严格控制租车出差,确因工作需要,需报主要领导同意。

五、宣传部(文广新局)资产由办公室统一造册登记,部内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办理好财物移交手续。

六、办公室要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示范区有关财务制度照章办事,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财务制度,按程序办事。

 


宣传部(文广新局)保密制度

 

为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窃密、泄密、失密事件发生,根据《保密法》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规定,特制定本保密制度。

一、党工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密制度,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坚决与窃密、泄密、失密的行为做斗争,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等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中传输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参加社交活动。

11、不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二、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应在宣传部办公室和具有保密保障的场所内进行。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未阅办完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并加锁,或交办公室保管。

三、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视党和国家的秘密如生命,做到桌面上不放文件,柜桌经常加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传递秘密,严禁随意扩大秘密传递范围。除保密员、文秘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秘密文件、资料。

四、部(局)领导要以身作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领导干部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在传达、处理完毕后要及时交文件专管人员保存管理。个人原则上不保存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需要确需个人保管,按照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五、秘密文件、材料要在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的具有保密保障的印制场所制作。所有必须接触人员要严守秘密。凡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印制后的废版、废页,要及时当场销毁。

六、秘密文件、资料和涉及不宜公开内容的重要会议记录,非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查阅抄录复印。

七、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的,要及时退还秘密文件、资料,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八、如发生失、泄密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九、要不定期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和知识教育及保密工作自查,确保保密工作按示范区保密工作规定和要求进行。


  

宣传部(文广新局)值班制度

 

根据中、省、示范区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值班工作的纪律要求,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文广新局)为党工委、管委会二类值班单位,结合宣传部(文广新局)实际,现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接听电话,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按要求上报信息,认真做好记录,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二)节假日到岗值班时间为当日8:00—12:00、14:00—18:00,值班期间需在办公室座班,不得随意空岗。

(三)工作日值班时间当日18:00—次日8:30,节假日值班时间12:00—14:00、18:00—次日8:30,值班人员不可随意离开杨凌,值班电话必须呼叫转移,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务必于20分钟内赶到。

(四)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监看网上舆情,对有苗头性事件,要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并联系责任单位进行引导。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对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导致重大失误或重大影响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书面检查,并按相关规定报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问责。

(五)根据《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双休日节假日带值班分类标准》规定,对在节假日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补助,补助发放执行《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纪要(2014年第9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