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
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气、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示范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现就开展杨凌示范区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重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主线,广泛发动各单位特别是基层群众积极参与,以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气候”。
二、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已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示范区级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即日起—4月10日)
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启动文明家庭评选工作,深入宣传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家庭积极参与。杨陵区委文明办要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先进事迹在本区域进行宣传展示,以活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共建共享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推荐报送(4月11日—4月30日)
文明家庭的推荐采取逐级推荐方式。各单位依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提出拟推荐文明家庭名单,将拟推荐名单在本单位(村、社区)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公示期满后,正式向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提交推荐报告。杨陵区委文明办推荐家庭数量不少于25个,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文明办、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文明办推荐家庭数量不少于10个。报送资料时请提交杨凌示范区第二届文明家庭推荐表及3000字事迹材料、全家福彩色照片1张(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
(三)评选公示(5月1日—5月31日)
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组织有关单位、媒体代表、道德典型组成评审组,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议,遴选出正式候选家庭。并将候选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文明杨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刊播展示,组织群众进行网络点赞投票,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四)命名表彰(6月1日—6月30日)
根据公示、社会反响等情况,确定杨凌示范区第二届文明家庭名单,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表彰、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优中选优。杨陵区委文明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文明办、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文明办、示范区各级文明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将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三)注重质量,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推荐家庭的每位成员都要对照评选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具有典型代表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杨凌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充分运用短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形式,挖掘蕴含在文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宣传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述文明家庭故事,扩大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积极营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浓厚氛围。
相关资料请于4月30日前报至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
联系人:贺雅 联系电话:87048295
邮 箱:1026586455@qq.com
附件:杨凌示范区第二届文明家庭推荐表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
2022年3月8日
附件
杨凌示范区第二届文明家庭推荐表
推荐单位:
家庭名称 | 家庭人口 | 电话 | ||||||||||||||||||
家庭详细住址 | ||||||||||||||||||||
户主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
籍贯 | 单位职务或职业 | |||||||||||||||||||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关系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婚姻 状况 | 政治 面貌 | 单位职务、职业 | |||||||||||||
家庭主要事迹 | ||||||||||||||||||||
家庭户主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意见 | ||||||||||||||||||||
家庭户主所在乡镇或街道党组织意见 | ||||||||||||||||||||
杨陵区委文明委 意见 |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明委意见 | ||||||||||||||||||||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委意见 | ||||||||||||||||||||
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委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