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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02-22 1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厚德陕西 德耀农城”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评选表彰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充分展示近两年来示范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奋力谱写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

二、组织领导

(一)活动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委统一领导下,由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联合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负责评选及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成立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往届道德模范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组成,负责审核候选人参评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评选并提出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

(三)杨陵区委文明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文明办、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文明办、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以及各驻区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以及向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三、奖项设置

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类表彰5名左右,表彰总数不超过25名。对未当选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优秀传统道德所涵盖的日常行为养成上事迹突出,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分类条件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在业内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在养老抚幼事业中倾情奉献,对待孤寡老人富有爱心,群众广泛颂扬。

五、推荐范围

符合评选条件、在杨凌示范区工作生活的18周岁以上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候选人。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对外公布电话、电子邮件两种通讯方式,接受社会各单位、团体推荐和本人自荐。组委会办公室将把收到的候选人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反馈至其所在单位、社区(村)统一遴选推荐。往届示范区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最美”人物、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等荣誉获得者可优先推荐。往届示范区级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月下旬,杨凌发布、文明杨凌、爱杨凌APP、杨凌时讯等区内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

(二)遴选候选人。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逐级审核把关,优中选优确定候选人名单。杨陵区每类各推荐5名道德模范候选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每类不超过3名候选人;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每类不超过2名候选人;示范区各部门和各驻区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类别不限。

(三)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要将拟推荐候选人在其本人所在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征求意见,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确认无异议后,再在本单位或居住地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经得起人民群众和时间检验。

(四)推荐上报。各单位确定的候选人需经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审定,推荐报告和推荐表均加盖部门、单位公章。每名候选人按推荐类别分别填报《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推荐表》,其中事迹简介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照片统一使用2寸红底免冠彩照;另附3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格式要求∶标题为“XXX模范候选人XXX事迹”,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 A4纸排版,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上述材料印刷版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在提交候选人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同时提交候选人彩色证件照、 工作或生活照3-5张(电子版)。以上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

(五)确定正式候选人。5月20日前,组委会办公室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遴选、公示并报党工委文明委领导审定后,确定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名单。之后,在文明杨凌、杨凌发布微信公众号刊播候选人事迹,接受社会监督、点赞评议。

(六)确定表彰名单。7月份,评委会进行评审,提出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和提名奖建议名单,报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委会议审定。

(七)学习宣传。杨凌农科传媒集团为入选的每名道德模范制作一个3分钟广播节目、一辑3分钟视频短片,从8月下旬开始在杨凌农科传媒集团各平台播出展示。

(八)隆重表彰。国庆节前,举行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表彰活动。

以上实施步骤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贯彻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过程。

(二)坚持面向基层。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这一活动家喻户晓,具有充分的广泛性,群众知晓率要高; 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完善评选机制。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是一项很高尚的荣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确保推荐上来的道德模范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经得住群众的考验,经得住实践的考验,使评比表彰具有极强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四)扩大学习宣传。要把学习和宣传活动贯穿于评选表彰全过程,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主题宣传,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制作刊播一批公益广告、创作一批故事节目,教育广大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要组织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校园、机关宣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把道德模范的精神力量转化为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联系人:王可

电话/传真:87048295/87048289

邮箱:528439712@qq.com

附件:

杨凌示范区第五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推荐单位:                                             推荐类别: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政治

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曾获荣誉


主要事迹(约500字,可另附页)


家庭主要成员

关系

姓名

政治面貌

从事职业或单位职务

















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部门

审核意见

监察

(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

(盖章) 年 月 日

法院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场监管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

(盖章) 年 月 日

组委会审批意见


注:1.推荐类别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

    2.曾获主要奖励最多填写三项,格式为:“XX年X月,XXXX奖项”。

    3.家庭主要成员填写父母、配偶和子女。

    4.推荐表须加盖监察、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