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示范区各党委(党组),示范区各直属机构、各金融单位、驻区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宣传和讴歌中国梦,唱响时代主旋律,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示范区党群工作部、示范区文化局、示范区文明办和杨凌电视台联合在全区开展“唱响中国梦”歌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28日
二、活动主题
“唱响中国梦”——示范区纪念建党95周年歌唱比赛
三、活动地点
会展中心酒店三楼演播大厅
四、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大合唱形式,各参赛队伍演唱人员不少于60人,参赛曲目两首,可增加舞蹈、乐队、领唱等形式进行表演。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两名、 三等奖三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活动安排
(一)“唱响中国梦”歌唱比赛活动是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厚德陕西·德耀农城”道德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杨办发[2015]30号)精神,也是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示范区成立19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活动要求服装统一,仪表整齐,能充分展示出各单位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演唱歌曲可参考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中国梦主题新创作歌曲展”专题。(http://ent.cntv.cn/special/zgmgqz/index.shtml)
(三)杨陵区委组织2支代表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各组织1支代表队参加比赛,示范区各直属机构、双管单位、金融单位、驻区企业等均可组织联合队伍参加比赛。
(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选定演唱歌曲并于6月5日之前上报参赛曲目和联系人名单,每个参赛单位演唱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区内各媒体要广泛宣传“唱响中国梦”歌唱比赛活动,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联系人: 杨凌电视台 陈 洁 87033712
党工委宣传部 赵 燕 87036215
党工委组织部 何 涛 87036106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
示范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代)
示范区党群工作部 示范区文化局
示范区文明办 杨凌电视台
2016年3月23日
抄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组宣处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3日印发
“唱响中国梦”——示范区纪念建党95周年歌唱比赛活动工作方案
一、时 间 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19:00
二、活动地点 会展中心酒店三楼演播大厅
三、工作安排
1、管委会机关党委和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示范区机关代表队参加比赛。
2、党工委宣传部和党工委组织部负责活动的衔接、宣传、嘉宾邀请等工作。
3、杨凌电视台负责本次活动具体事务。
4、活动经费由党工委组织部和党工委宣传部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