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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青少年中组织开展“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

杨文明办发〔2015〕12号

杨陵区文明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勤学、修德、明辩、笃实,自觉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组织开展“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陕文明办字[2015]16号)精神,示范区文明办、示范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开展“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为主题的第二十三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

    本届读书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帮助广大青少年深入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为搞好此项活动,示范区成立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示范区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区内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紧紧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开展“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同革命传统和时代精神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同“四个杨凌”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按照“三贴近”的原则和实践育人的要求,精心组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活动,以教育引导实践,以实践深化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切实感受到中华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成长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弘扬者。

    示范区各级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乡村学校少年宫承建学校要率先垂范,积极参加,为加强和改进我区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全省青少年“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开展办法

    2、示范区青少年“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优秀学生推荐表

    联系人:赵燕       联系电话:029—87036215

 

                  示范区文明办                      示范区教育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