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明委发〔2012〕5号
杨凌示范区文明办
关于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评选活动的
通 知
杨陵区文明委,示范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驻区各单位,入区入孵企业: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以来,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兴起公民道德建设新热潮,涌现出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为充分展示示范区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区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示范区文明办决定2012年在全区开展评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并于第十个“公民道德宣传日”(2012年9月20日)进行表彰,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构建和谐杨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推荐标准
2010年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法、敬业奉献、尊老爱幼、互爱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人或事,可推荐申报为道德模范。
三、奖项设立
设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奖和提名奖,由示范区文明委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示范区党工委分管领导为主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杨陵区委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示范区文明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杨陵区文明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示范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评选活动组委会。
办公室设在示范区文明办(联系电话:87036215,传真:87036332)。
五、推荐方式及要求
(一)推荐方式
单位、部门等组织推荐,群众联名推荐、网络推荐、自荐、写信推荐。
(二)联系地址和方式
示范区文明办:杨凌政务大厦232室
联系人:赵燕
联系电话:87036215
传真:87036332
邮箱:50855844@QQ.com
(三)推荐要求:
推荐者须提交4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同时附10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并认真填写推荐表。
推荐截至日期为2012年7月1日。
六、评选和步骤
(一)7月上旬,组委会及社会各界代表对推荐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事迹进行初评,提出候选人名单。
(二)7月中旬—8月中旬,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杨凌时讯》、杨凌公众信息网、杨凌电视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社会各界可填写《杨凌时讯》刊登的“示范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评选”选票表,邮至组委会办公室。
(三)9月初,组委会根据群众对候选人投票情况,确定示范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获奖者及提名奖名单。
七、表彰奖励
(一)9月20日,组委会举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评选颁奖典礼。
(二)9月20日以后,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电视台、示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浓郁氛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把组织评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确保推荐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模范事迹的真实性。
(二)广泛搞好发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性,着重推荐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推出的先进典型人物要可敬、可信、可亲、可学,确保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示范区人良好的精神风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在全区形成追求先进、表彰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要从实际出发,讲究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人作用,注重推动实践,使先进典型的高尚行为,成为示范区人的自觉行动,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示范区人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附:杨凌示范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评选活动推荐表
2012年5月10日
附1:
杨凌示范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评选活动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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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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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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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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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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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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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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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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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荐 |
本人承诺以上事宜属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群众联名推荐 |
同志以上情况属实。 , , 自愿联名推荐。 推荐人联系方式: , , 年 月 日 | ||||
工作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