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宣传部,示范区文联、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根据《杨凌示范区文艺创作作品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杨改组发〔2015〕15号),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杨凌示范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和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审原则,重点对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体现杨凌元素,传播杨凌声音,能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进行奖励和扶持。
二、申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文艺单位(团体)和个人
三、申报范围
(一)文艺创作作品奖励范围:获得国家级、省级非常设性重要文艺奖项的文艺作品;在省级以上核心文艺报刊及其他同级载体发表、展览、演出、播放的文艺作品;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个人文艺专著、作品集(其中有奖励过的作品不再奖励)。正式上映或在地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的影视类作品;微电影、微视频应制作精良,有一定思想性、艺术性和影响力(阅览或点击量在5万人次以上)。
(二)文艺创作作品扶持范围:文学、戏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影视、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体裁,重点是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影视剧本(含动漫影视)、纪录片、大型舞台剧本、戏剧剧本,经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进行必要的经费投入后,有望成功获奖的文艺项目。(有财政专项经费的不在此列)。
四、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申报奖励的优秀文艺作品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展演或获奖的。申报扶持的优秀文艺作品必须是2019年度有创作计划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
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可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网站http://xcb.yangling.gov.cn/下载),每部作品报送3套,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书法、美术、舞蹈等门类可提供作品复印件、照片、光盘、剧照等)。所有申报作品均需报送作品原件(没有原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且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报送。
2.申报方式:各文艺协会、企业、单位推荐或专家举荐;文艺爱好者和工作者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直接向所在单位或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后申报。
3.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地址: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政务大厦6楼)
联系人:张耀飞87036466 邮箱:451264404@qq.com
附件:1、文艺创作作品奖励申报表
2、文艺创作作品扶持申报表
2020年5月9日
作 品 名 称 | 文艺门类 | ||||||||||
申 报 者 | 姓 名 | 作品署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务 | 联系电话 | |||||||||
单 位 | 办公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合 作 者 | 姓 名 | 作品署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职务 | 工 作 单 位 | |||||
作品介绍及 获奖、发表、展演情况 | |||||||||||
所在单位审查 推荐意见 |
(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示范区文联 审核意见 |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组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党工委宣传部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结 果 |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须用电脑打印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规范,所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
二、“合作者”栏内填写主要创作人员以外的相关情况,也可不填。
三、申报者姓名,须同时填写作者真实姓名和作品署名。公布获奖作品作者姓名和颁奖时,一般以作品署名为准。
四、本表采用A4纸型双面打印。
杨凌示范区优秀文艺作品扶持申报表
项目名称 | 文艺门类 | |||||||||||
创作时间 | 完成时间 | |||||||||||
项目投入 资金总额 | 自有资金 | 贷款资金 | 申请资金 | |||||||||
申 报 者 | 姓 名 | 作品署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务 | 联系电话 | ||||||||||
单 位 | 办公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合 作 者 | 姓 名 | 作品署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职务 | 工 作 单 位 | ||||||
项目综合概述(包括项目内容简介、创作生产单位、创作生产进程等) | ||||||||||||
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基本条件、具体措施、运行机制、主要保障等) | ||||||||||||
项目预期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项目成果、市场获益预期等)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示范区文联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组意见 |
组长 签字 年 月 日 | |||||||||||
党工委宣传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结果 |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须用电脑打印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规范,所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
二、申报者姓名,须同时填写作者真实姓名和作品署名。
三、本表采用A4纸型双面打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