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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示范区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杨文明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经基层严格筛选推荐,示范区文明办考核,拟表彰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为2020年示范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现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对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月7日前,向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29—87030998。

一、文明单位(6个)

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

陕西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杨陵区财管中心

杨陵区第四幼儿园

杨陵区蒋周李幼儿园

杨陵区邰东幼儿园

二、文明村(7个)

杨陵区五泉镇郭管村

杨陵区五泉镇上湾村

杨陵区五泉镇高家村

杨陵区五泉镇崔家寨村

杨陵区五泉镇官村

杨陵区揉谷镇权家寨村

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西卜村

三、文明校园(7个)

陕西师范大学杨凌实验中学

杨凌恒大小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杨凌第一实验学校

杨陵区杨陵小学

杨陵区大寨中心小学

杨陵区官村小学

四、文明社区(3个)

杨陵区五泉镇五泉社区

李台街道办事处永安社区

李台街道办事处邰西社区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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