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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文明办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共青团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妇联关于开展2024年杨凌示范区“新时代 好少年”推荐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示范区教育局、示范区团工委、示范区妇联决定在全区未成年人中开展2024年杨凌示范区“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凡户籍在杨凌的10—16岁少年,均可参与。往届示范区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不再参与评选。

二、推荐条件和人数

“新时代好少年”的基本标准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懂得感恩,与人为善,明礼诚信,争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模范”为要求,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凡事迹全面或在某一方面事迹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值得学习的好少年均可参加评选。2024年杨凌示范区“新时代好少年”拟计划表彰20名。原则上每所学校推荐人数不超过两名。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推荐。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基层学校,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要广泛动员,积极鼓励学生参与“新时代好少年”推荐活动。示范区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开展校级“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评选活动,让每位学生都参与进来,每个年级都要选出本年级的“新时代好少年”。杨陵区委文明办和杨陵区教育局要组织开展区级“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评选表彰活动。

杨陵区委文明办联合杨陵区教育局负责杨陵区属“新时代好少年”推荐组织工作并给予初评意见。西农大附中、陕师大实验中学、杨凌衡水实验中学、高新小学、高新二小、恒大小学、高新四小等学校推荐人选初评意见由示范区教育局负责。推荐学生需报送“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300字简要事迹材料,1500字主要事迹材料、1寸证件照和3张生活照(电子版),推荐材料于4月25日前送至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

(二)审核公示。各学校要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基本信息,深入挖掘感人事迹,确保推荐上来的新时代好少年立得住、传得开。各学校对推荐人选要在本学校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三)评审发布。党工委文明办、示范区教育局会同其他单位成立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原则,确定2024年杨凌示范区“新时代好少年”推荐名单,报经党工委文明委领导审定同意后对外发布。

(四)学习宣传。各学校要采取举办主题班(队)会、演讲、诵读、学习心得展示以及新时代好少年“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新时代好少年事迹宣传活动,用新时代好少年的先进事迹和可贵品质生动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身边榜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是示范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及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示范区各中小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统筹推进。

(二)提升活动效果。各学校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认真做好发动、推荐、评选、宣传、学习等工作,确保评选出的“新时代好少年”事迹真实突出、师生认可、示范作用强,突出价值导向。

(三)注重管理服务。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中小学要做好“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后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行为引导及关爱帮扶等工作,对发表不当言论、产生负面社会影响的,对有违道德操守和公序良俗行为的,对利用所获荣誉进行不当炒作或不当牟利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警示整改。对发现存在先进事迹造假、严重失信失德或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将按程序撤销其荣誉。

联系人:赵平 联系电话:8704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