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文明办
关于做好“3·5”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现就做好“3·5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学雷锋,做志愿者”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农城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和倡导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服务理念。通过开展交流研讨、党日活动、理论学习、读书征文、知识竞答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雷锋精神理论学习和交流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争做新时期“活雷锋”。杨陵区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要利用各自平台,宣传雷锋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号召群众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成为文明实践的主人,共享文明实践的成果。

(二)开展“邻里守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示范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示范区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社区邻里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以建设新时代家风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内容,指导社区居民开展有特色、乐参与的文体活动,提供医护保健、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促进居民相识、相知、相融,推动构建和谐温馨的邻里关系。要重点关爱困难家庭、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志愿服务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三)开展党员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单位所属社区和居住地社区进行实名注册;落实党员志愿者与社区居民和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的对接,鼓励和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结合实际、多方位参与社会救助、文化、医疗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了解基层需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开展“与雷锋同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把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作为创建文明校园、建设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示范区教育局要指导全区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和国旗下讲话、读书征文、诗歌朗诵等学雷锋主题活动,营造学习雷锋精神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学雷锋、争做新时代好少年”活动,选树一批学习雷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师生从自身做起,提升志愿服务意识。

(五)开展优质服务志愿服务活动。医院、银行、交通、通信、电力、税务、市场监管等窗口单位,要结合职业实际, 对“雷锋岗”志愿者进行文明礼仪、文明服务等专项培训,通过让志愿者介绍业务、说明程序、文明引导等方式,为办事群众开展知识讲解、优质服务和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和雷锋精神。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传播雷锋精神,推动人人学雷锋、人人争当雷锋的有力举措。示范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类志愿服务社会组织要结合实际、贴近需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具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注重实效。示范区各级文明单位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动干部职工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学雷锋,帮助解决人民群众解决困难,带动和影响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形成示范效应。

(三)加强宣传。杨凌农科传媒集团要积极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取得的实效,挖掘先进典型,提升市民对志愿服务的知晓率、认同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开展的浓郁社会氛围。

请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所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开展情况、活动照片)报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

联系人:赵平 电话:87048295

邮 箱:13629270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