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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围绕中心大局,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协作,明确保密责任,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二)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加强考核。及时向全局同志传达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及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提高全局同志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团结协作,积极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并将各业务科室的信息报送情况,纳入个人年底考核。

(三)信息发布总体情况。示范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积极履行职责,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17条,概况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5条,维护专题专栏2个。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文明杨凌”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营,关注量由2018的804人增至1853人,充分发挥移动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全年发布信息153条。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到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231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网站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主要依靠门户网站。二是发布内容的针对性不强。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责,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优势,扩大信息发布面,方便群众信息获取。

杨凌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20年1月20日